“劣币驱逐良币”也称格雷欣法则,在双本位制(是金银两种货币按法定比例流通的货币制度)的情况下,国家按照市场上的金银比价为金币和银币确定固定的兑换比率。双本位制以法定形式固定金币与银币的比价,其本意是为了克服平行本位制下金币与银币的比例频繁波动的缺陷。但事与愿违,这样反倒形成了国家官方金银比价与市场自发金银比价平行存在的局面,而国家官方比价较市场自发比价显然缺乏弹性,不能快速依照金银实际价值比进行调整。因此,当金币与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背离时,使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良币)被收藏、熔化而退出流通,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即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
因此在某一时期,市场上实际只有一种货币在流通,很难有两种货币同时并行流通,这也是许多国家后来向金本位制转变的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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