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观点要修正一下,不是男的都同情潘金莲,不是女的都厌恶潘金莲。男的女的,都有同情她的,同样也都有厌恶她的。
同情潘金莲的,主要是同情她为“情”所困,而不是同情她可以任意“偷情”,甚至不惜杀夫。厌恶潘金莲的,主要是厌恶她偷情到不惜杀害亲夫。
潘金莲其实就是一个悲剧人物,在她的身上有封建时代妇女无声的“呐喊”和“反抗”,不甘于妇女婚姻的“低贱”,她也有自己情感追求,她也想追求更美好的感情生活,虽然这种追求的代价是惨痛的。这才是值得人们同情的地方。
“情”这个字又有几人能勘破?困在情中的人是疯狂和迷失的,潘金莲就是典型的例子。千百年来,被“情”所困的人们,走向极端的比比皆是。这其实既让人痛恨,又让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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